2008年10月2日 星期四
2008年8月26日 星期二
《最後》
最後,我還是趕赴到那喪禮現場。
由最初的白走到了最終的黑,必要經歷不同層次的灰,然而絕對的白在某方面看來更貼近黑──唯有在白當中,黑才份外顯眼。一如每個小孩都有過的相似困惑:為甚麼父母要生下我?為何我的生命存在?如果要自殺的話以甚麼方式比較好?然而這份困惑總在沒有找到答案以前,不斷的在生活當中消減,直至不知所蹤。如同黑色的部份淡淡隱沒在那漸深的灰色當中。
不知何故,不知何時,我們終能學會拖著那不明未暗的灰,若無其事地活著。若硬要我個人說一個時刻、一個原因的話,該是我十五歲那一年,困惑都隨著爺爺走了。
或者跟爺爺的離去無關,只是十五本身就是個適當的時候,我們都明白,十五的顏色不能再稱為白甚或灰白,而是踏入淺灰之年,淺灰也是灰,已不是白,總有臨界點。
我對喪禮的第一印象並不好,哭鬧和呢喃的聲音弄得我頭昏腦脹且心緒不寧。我半睡半醒地跪坐在慘白的靈堂裡,昏沉間想到爺爺出生那天的情況,他跟嫲嫲的結合,誕下爸爸,爸爸又跟媽媽相遇誕下我,一路一路,直到那天我在爺爺那擠得滿滿的房間,找本舊圖冊時,轉過身來,發現爺爺已不動了,圖冊掉在地上打開來,正好是一幅叫世界盡頭的照片,相中的世界那樣廣闊,令人誤以為世界上真的並沒有盡頭這回事。待我回過神來,覺得自己好像作了一生那樣長的夢,突然想到爺爺消失了,但爸爸還在,即使爸爸消失了,我還會在,即使我消失了,還會有其他人在吧,我唯有如此相信著。其實世界真的沒有盡頭,縱使我從不知道,亦永不可能知道,但似乎一切都不用那麼悲傷。
那一刻,我下定決心,自己的喪禮要行西式,不要恐怖氣氛、不要嘈吵和呼天搶地,我想靜靜的離去。於是我便開始偷偷為自己計劃喪禮,每五年作一次檢討和修改,後來更習慣每次參加喪禮,都抱點參考和觀摩的心態,有時會想像作預演,檢討那裡不好,那裡可用,甚至會去一些從未認識的人的喪禮。
今天,回過神來,才驚覺這是我們這輩中的第一個喪禮,有點措手不及,太接近的事,反而顯得陌生。坦白說,我還是怕與某些人踫面,但最終還是趕過來了。
沒有舉行過婚禮,我不知道婚禮的名單是以甚麼樣的心情訂下的,但喪禮的名單嗎,應該比較寬容吧,因為自己都不用再作出反應了。我幾乎把所有認識過的人都列在其中,就像今天一樣,只要不勉強的話,我希望每個人都出席,哪怕我們之間曾經有過甚麼瓜葛,哪怕誰負過誰,哪怕我們恨或愛過。我終於可以原諒一切的人和事,反正不原諒也別無他法了,我也終不會記起。我不是我了,多好。我卻有興趣他們會以甚麼方式悼念我,再看見他們,我有一種衝動上前問他們,但或者場合不許可,只是我很怕再沒有下次機會去問了。
還是冬天好吧,冷天氣令人比較敏感,而且還能看到大家穿著各式各樣的大衣,立領的高腰的孖襟的,顏色就只有黑白灰,反正大衣也只有這幾種顏色最好看,而且遠看也生了一種和諧感,如果可以畫下來,定是一幅漂亮的畫,綠色草地,微微發黃的白色教堂背景,還有前後遠近不一的黑白灰大衣頂著黑人頭,當中有些還頂了更黑的帽子。
這種場合還在留意大衣,好像太無情了,原諒我是不由自主的。我一直以為我會比較喜歡毛毛細雨,但冬天的雨太感傷了,下起來也多有氣無力,既然不可能有雪的淒美,就索性換今天這樣的辛辣陽光吧。況且天氣從來不由人,只得儘量去接受和迎合。這種事情,我竟幾乎花上一生去明白。
只是換了一個角度,躺在教堂中央的人便顯得那樣的陌生,比起其他多年不見的同伴、朋友,還要陌生許多。四十五好像早了點,但我卻想過在四十五歲的時候過世也蠻幸福,至少會比較接近我的想法。
在音樂響起的瞬間,故意站到最後排的我開始從前面一個接一個地審視那些來賓,點算著其中那些熟悉的人。
例如:在右邊第一排的第三個人,他擅彈鋼琴,只是大學畢業以後就沒有在甚麼比賽或表演中見過他了,如果我能決定喪禮上彈安魂曲的人選,實非他莫屬,因為他還欠我一首。在二十歲的遺書中就寫下這一項,至今還沒有改過。
左邊第三排最接近走廊座位的那人,如果可以,我希望可以用他為我畫的畫代替靈照,但那卻是被我親手毀掉的。過兩年,二十五的我為自己的遺書再作大修時,又突然後悔起來,因為求他也再畫不出當時的我,畢竟由毀掉那畫的片刻,我已不是畫中的那個我了,而他也不是畫人的那個他了吧。因此,靈照不如不用,如果他們還記得我,便不需要了。
這時剛到來的那位,站在我旁邊,手緊緊的握著一杯咖啡,在這種場合還傻傻的為我買咖啡來呢,是一種慰問還是關心?從前每次見面他都會為我買一杯外帶咖啡,要我猜猜是甚麼咖啡,但我實在捨不得喝,就像當時我捨不得做的許多事一樣。
來了的人由教堂的棺木前開始一個一個的排起隊來,一直至門口的位置,各手執一支先準備好的玫瑰,一支一支的放在棺木內。本來對玫瑰不存好感,但對於喪禮來說,沒有比這帶刺的花更適合吧。在其他場合略嫌俗氣,在這樣的場合下倒顯得高雅。玫瑰紅配上喪服的白,確是不錯的配搭,加上一些蠟燭的小小火光,再以深啡色的棺木框住,彷彿真的成了一幅畫。
雖然蠟燭會熄滅,玫瑰會枯萎。
在教堂的最後沿著正中央的走廊慢步至前方遺體旁,忽然明白教堂這段長廊的意思,在婚禮中,二人由入口走到前方,若是指從此開始我們兩人會一直走到最後,神所在的地方,那麼,在喪禮之中,大概是指從此我會努力一個人走,直到最終與你(棺木內的那人)再相遇,都是一種承諾。殊途同歸,最終還是一樣的結局。
教堂建得那麼高那麼大,卻沒有分層和牆壁,置身在當中,人更感到渺小,看到頂卻觸不到,前面有盡頭卻走不完,放在天地之間反而沒有那麼強烈,人較之天地,差距大得讓人甚至無法確切地感到自己的渺小。那感覺甚至令我有無法呼吸的錯覺。於是步出教堂,第一眼卻看到那個人。
那個人我們二十年不見了,或許在街上踫面的話,會一時認不出大家吧,在這種天氣還帶傘的傻子,他會還記得我們夜裡撐傘走過的一段嗎?今天他是否暪著誰出來的?我很想對他說:你還欠我一個答案呀,但我更害怕他的回覆和驚訝表情,畢竟我們都是大人了,不該這樣,似是有某種契約暗地訂下了。
繞到教堂後面的草地,看見他們倆在一起抽煙的時候嚇了一跳,他們不認識對方吧,我與他們的認識也相隔十年,曾經很討厭他們的煙,但現在嗅不到,反而會懷念起來,現在都各自干擾著別人的生活吧。在這種距離看他們的煙,是蠻好看的,二人默默無語,煙卻向同一方向吹散,不知他們各自在想著甚麼呢。
我花了一生去認識這些人,再離去,換來的又是甚麼?其實他們早已離開了,當要為我而再次到來時,可惜,我已不在。
我希望到最後,他們會忘記,自己為何而來,聚會是因何而起。好像單純開一個簡單平常的聚會,圍坐在那裡可以喝茶,可以唱歌,就是不必論及我,不必為我的離開而將我放在高位,不需要以黑來強調曾經有的白,不需要為我抹去曾經有過的各種灰。不需要任何虛假和扮演,存在於我們之間。
讓我曾經的所作所為都攤在草地上晾曬,讓遺憾的如潮氣和霉菌那樣蒸發掉,只剩下發亮刺眼的白,讓人無法直視。或者透過刺眼的白,我可以重新鑽入他們變得更深的灰內,更像一個洞,比起黑色。
能享受冬日陽光的暖和,能在草地上曬曬太陽真好,不知他們會否同樣覺得。能呼吸著撲鼻的咖啡香氣,喝一口暖暖的咖啡就好。
-
.
.
.
.
.
可惜,棺木旁的那杯咖啡,早已涼了。